“松弛有度”,盘点2023人才项目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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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盘点
人才项目、科技奖项方向
松弛有度
竞争加剧
引
言
2023年你评上目标人才项目了吗?
对于广大“青椒”来说,杰青、优青、面上等基金项目以及各类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奖项,可谓是“学术职场”的通行证,是晋升的必备品。
今年,各类人才项目的政策规则或多或少都产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在加大监管、限项力度,肃清不正风气的同时,也放宽了一些对申请人的限制。
在本文中,小乔为大家简单盘点了部分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注:所有内容按时间排序
No.1
2023海外优青限项要求收紧
12月30日,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正式发布《2023年国家海外优青项目指南》。
其中,申报截止时间提前至3月15日;明确了申报人海外工作时间范围;限项要求更加严格,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No.2
2023年度国自然改革举措
2023年1月1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
改革举措包括,持续开展分类评审;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深入推进原创探索计划;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继续开展“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RCC)评审机制试点工作;强化多元投入,促进协同创新;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落实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统筹要求;持续落实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依托单位管理;深入实施科学基金学风建设行动计划。
No.3
2023年国自然申请限项要求变更
2023年1月1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限项要求方面,新规要求,不具备高级职称(如中级、初级、博士后等)的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1项;作为参与人,合计限2项。
另外,针对杰青申报,新规指出,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在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针对优青申报,新规指出,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在同层次以及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期内和支持期结束后,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No.4
调整省、部级奖的设奖主体范围
2023年2月13日,科技部发布了《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同时发布了修订说明。
主要修订内容为:明确奖励定位和原则、设奖要求,调整了省、部级科技奖励的设奖主体范围,完善了部属单位完成项目参评省级科技奖以及涉及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参评部级科技奖的相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原则上按所属领域对应的部门管理职责范围参加相应的部级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完善奖励运行机制方面,明确同一科学技术成果不得同时提名参评多个省、部级科技奖;已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的成果,不得再次提名省、部级科技奖。在加强备案管理和服务保障方面,推动建立省、部级科技奖励诚信档案联合建设机制,将科研诚信记录作为授奖的重要依据。
No.5
重拳出击,整治“打招呼”
2023年2月2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发布消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召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重拳出击,部署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工作,从多个方面开展工作,通过严肃查处评审专家被“打招呼”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建立常态化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和信息共享机制、监督联动机制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
No.6
出台社会科技奖管理办法
2023年3月20日,科技部印发《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的健康发展。
《办法》指出,国家鼓励国内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设立科学技术奖,支持在重点学科和关键领域创设高水平、专业化的奖项,鼓励面向青年和女性科技工作者、基础和前沿领域研究人员设立奖项。
No.7
设立国家级科普奖项
2023年4月14日,科技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修改草案)》意见的公告。
修改草案里明确,国家把科普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设立科普奖项,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普奖项。各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都应当支持科普人员开展科普工作和从事科普活动,对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No.8
院士增选入口进一步收紧
2023年5月31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发布《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指南》和《中国工程院2023年院士增选指南》,从资格条件、推荐、组织审核、外部同行专家评选到增选大会选举等环节,进一步强化对候选人多方位评判。
推荐方式上,2023年院士推荐特别推行“回避制度”,要求推荐人不得推荐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及博士、硕士研究生师生关系为候选人。此外,还特别规定担任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负责人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院士,任职期间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
评选流程上,首次采取外部同行专家评选与院士增选大会选举相结合的方式,有效阻止候选人找院士们打招呼、说人情。
候选人资格上,明确规定任职期间的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原则上不能作为院士候选人。
此外,针对违反规定私下接触候选人,发生不当交往、利益交换的,视情节给予停止一定期限提名权和选举权直至撤销院士称号的处理。
No.9
请教、咨询、“打招呼”永久取消资格
2023年5月2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
清单禁止了科研人员、依托单位、评审专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的24类项目评审请托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打招呼”相关人员或将被永久取消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
在日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基础上,正式清单新增了两项内容,分别是禁止科研人员“接到会议评审答辩通知后至会议评审结束前,与项目评审规定回避关系以外的专家进行请教、咨询等学术交流和活动”;禁止评审专家“接受会议评审邀请后至会议评审结束前,与项目评审规定回避关系以外申请人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请教、咨询等学术交流和活动”。
No.10
允许博士后变更依托单位
2023年7月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会议7月4日审议通过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人才资助政策调整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自2023年7月4日起,取消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允许博士后变更依托单位的限制,对于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且变更后单位可以支撑保障其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允许其变更依托单位。
No.11
女性科研人员申请“杰青”放宽到48岁
2023年7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女性科研人员支持情况汇报,审议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女性科研人员支持的建议。
会议明确,从2024年起,将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年龄限制由45岁放宽到48周岁。
No.12
2023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实施分档分类资助
2023年9月27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和博士后日常经费管理相关规定,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不再按照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分配指标的方式进行资助,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此外,我们将在获选人员资助期满前对其开展科研业绩评估考核,择优再予以奖励性资助。
No.13
2024年起杰青项目实施分级评价
2023年11月6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微发布《2024年起杰青项目实施重大改革》。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从2024年起,对上一年底资助期满的杰青项目开展分级评价,确定“优秀”“良好”“一般”的评价等级并将其反馈依托单位作为杰青项目负责人科研表现的评价参考,同时择优遴选不超过20%的优秀项目给予第二个五年滚动支持,资助强度加倍达到800万元,资助期满后再择优遴选不超过50%的优秀项目给予第三个五年1600万元的资助,通过十五年近3000万元的高强度支持,集中优势资源培养造就高水平领军人才。
No.14
“杰青”向港澳开放
2023年12月6日,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官微方发布"一视同仁!“杰青”向港澳开放"。
文中指出,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4年起向港澳地区依托单位开放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同时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并入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并继续开放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三类项目的申请条件、评审流程对于港澳和内地依托单位保持一致,同台竞争,择优资助。
No.15
国自然取消“两年不中停报一年”
2023年12月1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4年国自然基金改革举措》。
其中明确,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写在最后
政策的变更,给人才带来机会的同时,也加剧了各大人才项目、奖项的竞争难度。愿新的一年带来更多机遇和成功,祝福所有学者都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和追求。
责编:长白
审核:Cod